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锦安 记者 严君臣)7月14日,南通市公安局公布首批27个集中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这27个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级或县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由公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窗口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出件发证。目前,这些事项全部已在南通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上公示申请流程及办件所需材料,方便企业群众查询了解。
此次南通警方公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是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最新部署,于近年来第一次在南通全市范围内规范公安行政审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工作,并规范许可决定书文本样式,对27个审批事项中上级未明确规定的各种证、照、件等书面凭证,将全部启用新的统一标准样式。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清单里,涉及市级公安机关的有10项,县级公安机关的有8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有9项,涵盖道路运输、保安服务、爆破作业、易制毒化学品、公章刻制、旅馆业等(具体清单详见文末)。
目前,这些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级或县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由公安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公安窗口统一受理,采取全流程、串联办理两种方式流转出件和发证。为严格业务规范、统一操作流程,南通市公安局还升级建设南通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通过统一的移动端、电脑端或自助端在网上审批办件,不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也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需要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可通过关注微信服务号南通公安微警务(NTJFWX),进入南通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搜索或选择相应业务,即可查询到该业务的申办条件、要求及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
此外,南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还同步启用了新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这次公布的27个集中审批服务事项,除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事项,公安机关在办理过程中需向申请人发出各种通知书、决定书和颁发各种证、照、件等书面凭证时,将一律使用新的行政审批专用章。
南通市公安局首批集中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一)市级事项(10项)
1、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
2、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
3、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
4、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5、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6、爆破作业人员许可;
7、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8、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
9、保安员证核发;
10、第一类(首次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明;
(二)县级事项(共8项)
11、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12、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
13、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4、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15、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16、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17、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18、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三)市、县级事项(共9项)
19、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以及应急运输车辆除外);
20、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21、第一类(非首次申请)、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明;
2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23、焰火燃放许可;
2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25、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26、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27、影响道路安全的道路挖掘、占用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埋设管线设施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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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4 17: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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