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周恒辉)电力捕鱼行为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性极大。日前,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在“双月竞赛”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了一批电鱼违法活动,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密织生态建设保障网。
“我们放假期间闲来无聊想着电鱼解闷的,以为假期电鱼不会被发现……”徐某向民警坦白道。原来,在5月1日19时许,高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建湖县高作镇马楼村六组河里有人电捕鱼。民警赶至现场后,发现徐某正在河里撑船,朋友王某在船头拿着电捕鱼工具在河里捕鱼。“你们干什么呢?”在民警的呵斥下,徐某与王某才停止了电鱼活动。后民警口传传唤二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徐某向民警坦白电鱼的动机后,民警随即将目光投向二人电鱼的工具。“这是我们自制的。”王某表示,电鱼工具其实是自己将家里的电动车电瓶拆下后改造的。
随后,民警将电鱼工具全部收缴,并把被捕获的鱼全部放生。民警告诉两人:“电捕鱼是违法行为,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很大,捕捞者一旦不慎掉入河里,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办案民警的普法教育后,两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目前该二人均受到治安处罚。
这不是孤例。5月3日上午9时许,沿河派出所民警在沿河镇东兴居委会巡逻时,发现有人站在居委会的樊阳庄小河边。出于对其安全的关心,民警上前向其询问情况。那人在看到民警走近时,在慌张地隐藏脚底的东西。但一根绑着电线的捕鱼杆仍是被民警发现了。经现场查看,嫌疑人顾某使用电池和逆变器进行电捕鱼,巡逻民警当场收缴了捕鱼工具,并将顾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到案后,顾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对自己非法电捕鱼的违法事实感到非常懊悔。据了解,当事人顾某现年44岁,电鱼主要是为了放假解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电网捕鱼极具危险性,对人类本身和自然环境都有着巨大危害。电鱼时的电流会引发触电事故,也会造成鱼类资源枯竭和水域生态的失衡进而威胁人类生存环境。违法捕捞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在日常生活中,市民们如果发现电捕鱼违法行为,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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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7 1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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