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建明)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12月17 日至19日,城区二中队在辖区内进行夜查酒驾集中整治行动,共查获四起醉驾案例。
案例一:2021年12月17日晚,徐某某驾驶苏J0XXX9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盐城市大丰区王大线由西向东行驶至阜南路交叉路口时,执勤民警以为开着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后座带了个超过16周岁的成年人拦下了徐某某,走近一看开的二轮摩托车并闻见了一阵酒味,立即要求其下车进行进一步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已达到醉酒数值。若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执勤民警对两人展开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2021年12月18日晚,冯某某与朋友一起饮酒后独自驾驶苏J65XXX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盐城市大丰区王大线由西向东行驶与阜南南路交叉路口时看见交警正在查酒驾,想着自己开着二轮摩托车不起眼,应该可以混过去。谁想快到查酒驾卡口时,执勤民警作出停车手势,冯某某的第一反应是冲过去,交警看冯某某并没有要停的意思,随即做出拦截措施。拦下后拔掉摩托车钥匙并要求其下车进行吹气,当民警手上的快速排查酒精检测仪开始闪烁,执勤民警对冯牟牧做进一步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结果为90.2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2021年12月19日22时许,李某酒足饭饱后驾驶苏J7XXX9号小型客车沿盐城市大丰区王大线由西向东行驶看见交警查酒驾心想完了不该酒后驾车的,等到卡口时降车窗吹气 ,民警手中快排酒精检测仪闪烁,随即要求他熄火下车做进一步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2.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随即将其带去医院抽血,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2021年12月19日22时20分,葛某某酒后驾驶苏J9XXXY小型普通客车沿盐城市大丰区王大线由东向西行驶看见路北有交警查酒,不自觉得加快了速度,执勤民警看见后顿觉有问题,用对讲机呼前方民警设卡拦截,拦停后立即要求其下车带回酒驾卡口进一步检测。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4.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目前案件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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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1 17: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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