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十二地市 > 南通 > 社会 > 正文
至少半年内不能上高速!南通一违规网约车司机被罚万元
“唉,早知今日会受到这样的处罚,我就不应该图小利搞非法营运了!”8月16日,南通市海门区小车司机江某一早就来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处中心,主动办理接受行政处罚手续,并当场通过手机银行缴纳了10000元罚款。窗口执法人员还告知他,该车至少半年内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现代快报讯 “唉,早知今日会受到这样的处罚,我就不应该图小利搞非法营运了!”8月16日,南通市海门区小车司机江某一早就来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处中心,主动办理接受行政处罚手续,并当场通过手机银行缴纳了10000元罚款。窗口执法人员还告知他,该车至少半年内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按照执法计划安排,8月5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火车站及周边区域进行执法检查。9时08分左右,在火车站站前锦至路,一辆小型轿车进入了执法人员的视线。凭多年执法经验和职业敏感,执法人员立刻怀疑该车存在非法营运嫌疑,于是就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江某当天通过某网络服务平台软件接到单子,当次运单由乘客叫丁某通过软件发布。


当事人江某接单后,驾车实施运输。订单约定从南通开发区到南通火车站,实际载客人数1人,运费按里程及时间统一结算,平台扣除相关费用,江某手机中的软件显示当次运单车费44.5元,已支付。


执法人员通过“江苏省运政在线”进行核查,并结合当事人口供,证实当事人江某虽然已经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其被查处当日该车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据此,执法部门认定:江某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6号令)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对此,当事人江某后悔不已,表示今后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了。


据悉,按照“诚信交通”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将按月上报非法营运车辆信息,省相关部门审核后通报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列入高速公路稽核名单,该车至少半年内不能上高速行驶。执法人员透露,这是江苏针对非法营运行为采取的一项新的惩戒举措。但是,如果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才可申请从稽核名单中移除,恢复诚信。    


通讯员 包宏龙 倪辉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