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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生育成本多方分担机制,江苏人大代表建议加快完善配套措施

现代快报讯  自去年 8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以来,多地出台了不少鼓励生育措施。今年江苏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带来了加快研究完善生育配套措施的相关建议,除了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发放补贴等,还建议构建生育成本的多方分担机制,切实保障 " 三孩 " 政策的落地。

更多育龄群体“愿意生”,建议建立生育成本分担机制

崔国庆

“我们泰州当地妇联也做了一些调研,大家普遍认为‘三孩’政策很好,但生育积极性还没有被激发出来。”省人大代表,泰州市海陵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崔国庆说,各项新政蕴含着人情温暖,有力地推动了生育潜能的释放,但基层群众也有一些担忧与疑问,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政策的落地实施。

“我建议省政府立足江苏实际,加快研究完善支持生育配套措施,构建生育成本在国家、企业、家庭之间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保障‘三孩’政策的落地。”崔国庆说,要完善家庭养育津贴机制,除发放生育津贴外,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妥善解决家庭养育补贴发放时机、范围、标准、资金渠道等问题,进一步释放生育积极性。“建议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资质评定和品牌宣传等方式,鼓励用人单位创造家庭友好的工作环境,降低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让用人单位愿意支持休假,婴幼儿父母敢于休假。

省人大代表、淮安市口腔医院副院长金伟鹏也表示,加快完善生育奖励政策体系,要出台指导性意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他也建议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来降低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以实实在在的措施让育龄群体‘愿意生’。”

解决生娃后顾之忧,建议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当前,生育三孩的高龄产妇增多,高龄产妇和新生儿面临的安全风险也增加。崔国庆建议,要进一步健全防治出生缺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等相关措施,完善孕产妇及新生儿相关的保护制度。

△金伟鹏

如何真正缓解生育的后顾之忧?金伟鹏建议,要推动《江苏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细落实,特别是关于托育服务建设标准的内容予以重点保障,如“具备条件的农村幼儿园均应开设托班”等。同时,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建立社区托育、家庭式托育等模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方便安全的托育服务。“对育龄女职工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或企业,明确要求建立托育服务设施。鼓励企业发展托育服务,对有能力开展托育服务的企业单位,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提高企业举办托育服务场所的积极性。”金伟鹏说。

代表们普遍建议,要健全惠普托育服务体系,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才能解决育龄群体“没人带”“别人带不放心”等顾虑,解决家长“想送托但送不起、不敢送”的困境。

强化女性平等就业保障机制,保障多孩职场妈妈的权益

邵蔚

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二医院副院长邵蔚认为,“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后,城市女职工职业发展面临一些问题。比如生育抚育负担增高,压缩女性职业上升空间;女性平等就业权利受限;社会服务设施与规范缺乏,女职工难以平衡工作与家庭;孩子教育精力投入过大,牵制女性职业发展提升等。

邵蔚表示,此次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中,就有很多措施专门对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给予保障。比如,对招用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达到一定比例并实现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同时,还规定不得以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这些内容特别好,我认为非常及时。”她说。

与此同时,邵蔚还建议,要减轻女性生育与职业中断的经济负担。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女性就业能力。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开设适合女性的培训项目并列入就业培训补贴项目范围。组织就业创业培训会,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服务,努力做到“愿培尽培、应补尽补”。

现代快报+记者 赵丹丹 卢河燕 张瑜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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