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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碎博物馆收藏品、电梯里放烟花……孩子惹的祸该由谁来担责?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子秋)1月26日,一名小学生参观私人博物馆打破“130万元文物”的新闻冲上热搜,随后,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政工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收藏品价值130万元为网络误传。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春节将近,放了寒假的孩子惹的祸不止这一件,1月25日,福建三明一小区,三个小朋友在电梯内点燃了烟花,电梯内火花四溅,十分危险。随后,小区物业找到了小朋友的家长,让他们进行批评教育,也把视频发到了业主群里,通报警示大家。

打破文物、在电梯放烟花的小孩子引发的后果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寒假开始,不少网友表示很头疼,家里即将迎接一波有着未知“破坏力”的小朋友前来做客,如果“熊孩子”损坏了自己的东西,该如何处理?

学生打破收藏品怎么担责?

律师:需按照各方的过错大小按比例担责

1月26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政工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收藏品的价值并非网传的130万。武昌区文物和非遗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被损坏的“馆藏文物”是一个“墓俑”,但并非在册登记的文物,纠纷双方目前已达成和解,“修复大概需要2万块钱。”

△博物馆工作人员微博截图

针对此前网友关注的“如果收藏品真的价值不菲,博物馆方、学生家长和研学机构三方该如何归责”的问题,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从目前得到的事件信息来看,学生家长、博物馆以及研学机构三方都存在过错,应该三方一起来承担损失。“但是,具体的责任承担比例还是要依靠更多的事件细节来判断。”

“首先,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吕金艳分析称:“监护人已经将部分监护责任委托给了培训机构,受委托的培训机构如果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吕金艳认为,对于价值这么高又易碎的臧品,博物馆应该采取合适的保管方式。也就是说博物馆如果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孩子打碎藏品,博物馆、孩子监护人以及研学机构都需要承担责任。按目前了解到的事件信息,三方过错相当,应该平分相应的责任。”

小孩在电梯里放烟花怎么担责?

律师: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监护人需担责

1月25日,在福建三明,三个小孩在电梯里放起了烟花,监控视频上传到网络,网友们看后惊呼“太危险了”。据了解,目前小区物业已联系到了孩子家长,让他们进行批评教育,所幸没有人受伤。那么,如果该情况下,造成了严重后果,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孩子电梯放烟花视频截图

吕金艳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三个小孩如果将电梯损坏,那么三个小孩的监护人一般参照过错及损失情况承担民事上的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根据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吕金艳分析:“我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6周岁,一般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仅是放烟火很难认定构成放火罪或者失火罪,而且刑事责任年龄也要求满16周岁。如果满16周岁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损害公示财物罪。”

对于让网友们头疼的破坏力MAX的“熊孩子”,吕金艳告诉记者,很多网友碍于情面,对于亲戚家的“熊孩子”只能是有苦说不出。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讲,自己的物品受到破坏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法律要求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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