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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闯卡被判刑,南京交警:春节期间将加大酒醉驾查处力度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瑞)2022年1月22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正式生效,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21年5月8日晚,南京交警三大队与特警支队在应天大街开展联合夜查工作。当晚21时50分,驾驶人王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应天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梅花村公交车站附近时,发现前方民警正在逐一对车辆进行检查。为逃避警方查处,王某未减速停车,直接冲过检查点。随后,王某在相隔20米的第二道检查点被民警拦停。正当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王某再次启动车辆加速向前逃窜,最后被赶来的支援警力截停。王某被控制后,还在现场说道:“大家都是朋友,干嘛搞我呢?”经抽血检测,车辆驾驶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9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

据现场民警回忆,当时在第二道检查点驾驶人王某被拦下后已经摇下车窗,民警站在车辆副驾驶一侧示意王某熄火下车、出示证件。突然,王某猛踩油门,使得原本处于停止状态的车辆再次启动。为避免被车辆带倒碾压,民警立即抱紧车门,身体悬挂在车外被拖行一百余米,导致民警身体多处擦伤。

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设立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2022年1月12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由于在上诉期内王某未提出上述,1月22日判决已正式生效。

南京交警提醒,年关岁末将至,走亲访友、公司聚会增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上路。南京交管部门近期已重点针对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高频次、多点位开展专项查处。据统计,今年春运开始以来南京交警已查处饮酒驾驶34人、醉酒驾驶41人。

(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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