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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 | 先有举报箱还是摄像头,本不该成问题

 


摄像头是个好东西,前提是看它要干点啥。

在四川万源市文体旅局,有个摄像头挺不像话。据报道,有网友发布视频称,疑似有摄像头正对着四川万源市纪委监委驻文体旅局纪检监察组设置的举报箱,引发热议。“这谁还敢去举报?”有网友在视频中称。

确实,要是有人拿着举报信去举报,看了这阵势,八成会被“劝退”。

在实名举报司空见惯的今天,站在摄像头底下投举报信,似乎也不算啥,但别忘了,世上还有一种合法合情的举报叫“匿名举报”。

不客气地说,摄像头和举报箱本就是有你无他的“敌人”,两者居然能相安无事,很难说是无心之失。

有意思的是,在媒体记者致电万源市文体旅局和万源市纪委监委驻文体旅局纪检监察组,得到的说法不尽相同。万源市文体旅局工作人员承认涉事摄像头系该单位安装,理由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以及防止车辆剐蹭,“先装的摄像头,后才有举报箱。”但万源市纪委监委驻文体旅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却称,涉事摄像头系后院住户为防止车辆剐蹭找不到肇事人而设,且先设置举报箱,后才有摄像头。这两种说法自相矛盾,竟然让摄像头和举报箱谁先安装成了一大悬案,真是怪哉!

其实,先有举报箱还是摄像头,本不该成为问题,也本不该制造如今的荒唐局面。

如果是先有举报箱后有摄像头,那这种做法造成的社会观感就是消极的,有些人大概不希望真有人举报;如果是先有摄像头后有举报箱,那这种情形也不合常理,安装前就不观察一下吗?这种不用心、不负责任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让举报箱的设置沦为形式主义。

接受记者采访的两方都强调了摄像头的“任务”是防止车辆剐蹭,言下之意不是为了盯着举报者。这到底是想说明这里的车辆剐蹭事件频率甚高而开车人的素质也好不到哪儿去,还是想强调,在此地,“防止车辆剐蹭”具有无比的重要性,也许大于防止举报人的隐私信息被曝光的重要性?

可以说,这种解释已经把某个部门带入逻辑和话语的泥沼之中。这种表现是令人失望的,在网友揭露、媒体曝光之后,他们才如梦方醒,表示要重新寻找位置设立举报箱,这种被动、机械、敷衍的工作作风印证了举报箱在他们心中的位置。

小小举报箱连着反腐工作,连着人心,怠慢不得,忽视不得。把举报箱安置好,让问题线索、民情民意无障碍传递,十分重要。

但令人担忧的是,“摄像头正对举报箱”绝非个例,而是时不时出现的一种现象,媒体多次报道便是明证。这一怪象是个别单位不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在监督一事上虚晃一枪的典型表现。对此,不能掉以轻心。除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之外,还要给相关人员“上上课”才行。

举报箱绝不能成为一个摆设,防微杜渐绝不能走过场。不妨查一查,在基层,还有多少摄像头和举报箱荒诞“兼容”,还有多少问题线索、民情民意因个中原因遭遇“肠梗阻”?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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