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热点 > 正文
关于南京家之美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风险提示的通告

关于南京家之美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各网络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

近日,接群众举报,南京家之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中存在拖欠房东租金等问题。

南京家之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之美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刘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2056G147,工商登记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58号1幢1435室。2023年10月11日,投资人由陈晨变更为刘纲、张玉光。

经核查,家之美公司在开展住房租赁经营过程中,存在拖欠房东房租,未按规定办理租赁企业开业报告、未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部分房源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问题。今年2月、3月,建邺区房产部门已将其相关问题陆续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予以公开曝光。今年10月,建邺区房产部门联合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对企业负责人约谈,责令限期改正,要求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

请注意研判风险,谨慎与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关联机构进行租房交易、开展业务合作,避免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


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

2023113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