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上9时40分许,徐州市泉山大队火花检查站民警郭志华、翟昌强携辅警在新淮海西路与雁山路交叉口向南100米查处酒驾时,一辆白色大众牌轿车缓缓驶来,随即被民警拦停进行呼气检查。
驾驶员赵某下车时主动交代自己喝酒了,称在家喝了一杯白酒,正喝着,怀孕近十个月的儿媳妇突然感觉肚子疼,他和爱人便开车载着儿子、儿媳去医院。刚开始是爱人驾车,但因其驾驶技术不熟练又逢晚上路况不熟行驶很慢,最后便自己驾车带着儿媳妇赶往大彭镇医院住院检查,谁知半路被民警查到。
由于情况特殊,孕妇随时可能有危险,民警随即现场快速对赵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测试完毕后,民警驾驶警车带着赵某,辅警驾驶赵某车辆载着孕妇赶往医院。
路上,民警拉响警笛开道护送,5分钟就赶至医院,赵某儿子带领儿媳办理了住院,最后民警带领赵某返回至火花检查站进一步处理。驾驶员赵某称,为人父母因太过担心焦急,所以才酿成大错。
民警依法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赵某因酒后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暂扣6个月的处罚。赵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真心接受处罚。最后民警驾车把赵某送至医院后立即赶回执勤岗位。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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