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十二地市 > 泰州 > 社会 > 正文
一人分饰N角骗了老同学

久别重逢的熟人,可能再续前缘,也可能是想着法儿骗你入局。这不,泰州市民王某挖空心思,自编自导自演,一人分饰多个角色,骗了老同学尹女士2万余元。

那日,王某路上偶遇尹女士,两人互加了联络方式。网上聊天时,尹女士提到自己曾经有一笔平台贷款逾期,不过后来偿还了,但总担心影响征信。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王某心生一计。

王某用备用手机号拨通尹女士的电话,故意变声声称自己是法院工作人员,因她贷款逾期,银行已将贷款平台告上法院,需要尹女士到外地开庭应诉,并缴纳滞纳金、诉讼费等,如不支付,法院将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王某还要求尹女士添加法院“李庭长”的微信。

尽管半信半疑,尹女士还是添加了好友。事实上,“李庭长”的微信是王某朋友缪某的。王某借来缪某的手机,通过了尹女士的好友添加请求,一边以“李庭长”的身份与尹女士微信沟通,一边拨打电话催促尹女士转账,很快尹女士就相信了王某的说辞,转了3000余元。此后,王某又借来3个朋友的手机,编造贷款平台工作人员、律师等多重身份,虚构各种事由继续欺骗尹女士转账。

后来,尹女士的家人发现她整日心神不宁,询问后感到事有蹊跷,回拨联系王某后很快识破骗局。尹女士这才知道,所谓的法院庭长、贷款平台工作人员、律师等都是王某一人扮演的。

最终,王某赔偿了尹女士全部经济损失。日前,经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检察官提醒,年末岁尾,广大群众收到自称公检法等机构工作人员来电时,务必记得向官方或公司核实信息,切勿轻信他人添加个人好友转账或将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丁建进 包婧)


审核:尹有文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