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马卫国 杨春)今年来,阜宁把就近、快捷申请法律援助作为着力点,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9件,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
织密法律援助“一张网”,畅通申请渠道。实现“一个中心、三大平台、N项职能”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根基,以17个镇(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干,以33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枝叶,辅之以在县民政、妇联、共青团及看守所等单位设立的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群众就近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将法律援助受理、初审权下放至17个镇(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当事人就近申请,对确需到县法援中心办理的,交由工作人员“代办跑”,实现材料、流转、审批“一线通”。
绘制法律援助“一张图”,优化申请手续。在法律援助中心、站、室、联络点悬挂图文并茂的“法律援助指南”,开展“法律援助乡村行”等系列公益行活动,把法律援助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现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近万余份。拍摄《法律援助在您身边》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和各大公共场所巡回播放。同时,利用“文明阜宁”和“德法阜宁”微信矩阵和“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关注量大的优势,主动推介法律援助知识和相关资讯,让法律援助“从陌生向知晓转变”,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
落实法律援助“一把尺”,实施精准救助。建立法律援助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群众法律需求,不断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援助标准放宽至最低工资标准,申请事项范围扩大到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未成年人等民生相关领域,逐步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过渡至低收入群体。同时,建立法律援助动态数据库,将全县低保、五保、经济困难、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等低收入群体人员信息录入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凡数据库中的人群需要寻求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不需要再到镇、村(居)等地办理相关经济困难证明手续,对案件直接受理和指派。
统筹法律援助“一盘棋”,提升服务质效。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窗口接待、案件受理审批、案件登记指派、结案归档等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优化受理流程,创新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当事人符合援助条件但因缺少部分材料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先受理再补齐,确保服务流程“零障碍”。同时,建立年度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不定期抽查承办人出庭、受援人评价、案件质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展社会活动等情况,把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评价重要依据,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办案组成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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