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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生育保险政策小问答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2.参保职工在国家及省规定的产假或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具体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职工产假或休假天数;

3.参保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可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具体标准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目前的标准为1733元,每年7月份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盐城市医保中心  束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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