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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拒付年终奖,盐都法援帮维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欢)“我大学毕业以后就在这家包装储运公司上班了,没想到工作了十来年了,公司却突然把我辞退了,不仅没给我一分钱补偿,就连年底的年终奖都没有给我!”原来,刘某某自2008年进入某包装储运公司上班,公司每年年底均会按照员工的绩效发放年终奖。但是2020年底,该公司无故将刘某某辞退,同时拒绝发放年终奖。

此后,刘某某踏上漫漫维权路,在多次向该公司讨要薪酬无果的情况下,刘某某走进盐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审批后决定交由援助律师负责。为了在最短时间帮助到受援人,援助律师多次到该企业、人社局、银行等地搜集到了刘某某的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清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证据材料。经过走访核实,刘某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明确工资收入是按照工资分配办法发放,而工资分配办法中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而非福利,该公司每年均以绩效的名义按工资的3.5倍发放给员工。因此,刘某某提出要求被申请人(即该公司)依法支付年终奖是有法律依据的。

庭审当日,援助律师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据理力争帮助刘某某维权,几番辩论后,该公司最终松口表示同意支付刘某某年终奖10743.56元。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该包装储运公司支付刘某某薪酬10743.56元,刘某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盐都区司法局按照法律援助便民惠民的要求,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创新服务方式,开通绿色通道,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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