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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工趁车主不备多次盗窃车内财物,法院判了!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当车主将爱车送修或清洗时,往往为方便挪车而将钥匙交给工作人员。然而这一习以为常的举动,却可能暗藏财物安全隐患。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揭开了洗车场景中不容忽视的信任漏洞。

2024年10月的一个傍晚,暮色渐浓,路边养车店内,洗车工小张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清洗车辆。趁车主在休息区等待时,小张的目光落在了车辆中控扶手箱上微微露出的钱包一角。他左右张望,确认无人注意后,迅速打开扶手箱,翻出钱包。钱包里静静躺着现金和首饰,在昏暗的洗车灯光下,这些财物仿佛在向他招手。当晚,小张就将这些不义之财藏进了私人物品中。尝到甜头的小张愈发大胆,此后每当有车主将车送来,他就趁四下无人,再次将黑手伸向车内,寻找可以窃取的财物。多次盗窃下来,涉及金额总计达到13047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多月后,小张在店内被警察抓获。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赔13050元,用于赔偿被害人损失。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盗窃金额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提交的监控视频、交易记录、被害人陈述等一系列证据链条完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但其多次实施盗窃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需酌情从重处理。考虑到张某积极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且认罪认罚,法院最终判决其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扣押在公安机关的退赔款发还给被害人。

承办法官吴瑜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利用车主对洗车店的信任,趁车主不在车内时实施盗窃行为。从法律认定角度,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均构成盗窃罪。张某在两个月内连续三次实施盗窃行为,且盗窃金额超过立案标准,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此外,张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市场交易的信任基础,损害了洗车店的商业信誉。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在送车清洗、维修时,务必提前将车内财物妥善保管,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避免将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商家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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