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 文/摄)5月28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2023年)》。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自2023年4月成立以来,新收涉外民商事案件306件,审结160件。
据悉,2019至2023年,南京法院共新收涉外案件1194件、涉港澳台案件819件,合计2013件;审结涉外案件1044件、涉港澳台案件813件,合计1857件。2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15个案例入选全国性典型案例,6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推广。
从数量来看,呈稳步上升趋势。2019至2023年,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受理数量分别为299件、344件、424件、420件、526件,审结数量分别为245件、292件、364件、424件、532件。
从类型来看,新类型案件持续增加。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涉及104种案由,跨境破产、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备用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
从审理难度来看,难度逐渐加大。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情形增加,平行诉讼、域外法查明及适用等问题愈加复杂。境外建设工程纠纷有所增长,且在管辖权、法律适用与证据审查等方面要求更高。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案件影响力日益提升,案件当事人涉及全球64个国家和地区。南京中院一审审理的华为诉康文森案,就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纠纷管辖和费率确定规则形成“南京标准”,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圆满解决多起平行诉讼。
据了解,新发展阶段,涉外审判从以民商事领域为主,向行政、刑事、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多领域延伸,一些没有直接涉外因素的案件也在产生涉外影响。南京法院从五个方面持续推进涉外审判机制创新:深入实施精品审判战略、健全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优化涉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探索跨境破产国际司法协作机制、完善涉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