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瑞)7月6日早晨6时50分左右,中央路车流逐渐增多。南京交警五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中央路四川路的丁字路口所有信号灯竟然不亮了,往来的车流和行人有的踟蹰不前,有的冒险抢行,随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
△信号灯被损坏前后对比
为了尽快恢复路口秩序,民警迅速跑到路口东侧的信号灯机箱旁进行查看。只见机箱门已被打开,里面的驱动板被拔出并丢在一旁。所幸经过抢修,路口信号灯在7点15分重新亮起,赶在早高峰大车流来临前恢复了正常通行。
“也不知谁干的?太危险了!”路过群众对交警说。
追查
灯灭时监控拍到嫌疑人
在车流、人流密集的主城区路口,信号灯对于交通秩序和路面安全的基础保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为损坏信号灯无疑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直接危害。民警通过路面监控画面开始回溯倒推,很快发现该路口的信号灯在当天凌晨4点20分左右时忽然熄灭,此后接近3个小时都未亮起。
在上述时段,路面十分冷清,除了零星几辆汽车经过,几乎没有行人与非机动车往来。将监控画面放大后,民警发现,4点17分左右,一名白衣男子走到了路口东北角的信号灯机箱旁。只见其面对机箱蹲下,捣鼓了一会儿,画面里的信号灯忽然熄灭,该男子随即起身扬长而去。民警仔细调看监控,在之后的时段中均无人靠近机箱。
惩处
酒后任性也要负法律责任
△男子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经过调查,该男子当天的轨迹逐渐清晰——自四川路口一路向北,经过黑龙江路口,再到神龙路附近,最终在4点45左右出现在其居住的某小区。很快,交管部门将其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男子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向民警表示,自己前一晚聚餐饮酒至凌晨4时许,原本在机箱附近蹲坐休息,没想到竟会借着酒劲去摆弄箱内的部件,险些酿成大祸。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都关系到公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破坏这些设施将引起极为严重的后果。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目的就是对交通设施加以严格的保护,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由于本次信号灯设备未造成实际损毁,灯灭期间也未造成明显拥堵和交通事故,7月27日下午,交警五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杨某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杨某表示,自己感到十分后悔,今后将控制饮酒、遵守法律。
警惕
交通设施不容随意破坏
△男子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交通设施的完好与正常运行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交警在日常巡逻时也会对各路口交通信号灯和其他交通设施的状态进行巡查,及时报备进行登记和修复,对于故意损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者进行追处。
交警提醒,损坏交通设施的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的后果,如果造成了严重拥堵或交通事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2020年5月,南京一名大车司机为了不被电子警察抓拍,故意破坏栖霞大道某处曝光设备,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全国多地均有因破坏交通设施而触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或破坏交通设施罪,从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例。
2022年1月,山东郯城一名男子故意撬开信号灯箱,多次调换电线接口来制造信号灯异常、形成交通拥堵,最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19年7月,日照一名男子因交通违法被曝光而故意破坏路口信号灯,造成信号灯严重损坏、路口交通紊乱,被刑事拘留。(通讯员供图)
(编辑 范文静)
- 南京
- 2022-07-28 15:43:15
- 南京
- 2022-07-28 15:28:36
- 南京
- 2022-07-28 14:15:31
- 南京
- 2022-07-28 13: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