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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首次入法,人生最后的体面该怎样维护?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在深圳以外的城市,又是如何处理生前预嘱呢?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博爱遗嘱库了解到,南京已有人签署了“生前预嘱”,但预嘱是否能执行,还是取决于当事人家属是否会尊重其意愿。

事件

生前预嘱首次入法,尊重病人“不抢救”的意愿

6月23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医疗条例》)修订稿。

《医疗条例》的第七十八条规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一)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等的明确意思表示。

生前预嘱是什么?它是指人们事先在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有了生前预嘱,临终抢救是否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等,患者可事先做好安排。

简单来说,《医疗条例》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由此,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不担心医生和家属会随意更改。

声音

你会签署“生前预嘱”?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

7月4日,“生前预嘱首次入法”的话题,被网友们送上了微博热搜榜。一场关于到底应该“痛苦地活着”,还是“有尊严地离世”的讨论,引发众人深思。

中国新闻网发起了“你会立生前预嘱吗?”的问卷调查。截至7月5日12时,共有1.9万名网友参与了投票。投票显示,1.3万余人选择“会立生前预嘱”,1357人表示“不会立生前预嘱”,而剩下的4188人则认为“没想过”。

支持的人普遍觉得,“我妈妈经常跟我说,如果活得痛苦,不如安详地死去,希望法规能尽可能完善”“人总有一死,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来延缓几天或几个月的生命,真的是没有必要”。

当然,也有反对的声音。有网友现身说法,“我经历过爸爸肺癌晚期,靠着止痛片、止痛针。他痛时我心痛,但是我还是希望他能继续活着,因为真心舍不得最亲的人离开自己。”

在讨论中还有一种声音,他们认为,“生前预嘱只是提供一个更多的选择,但具体实施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这种声音也体现出“生前预嘱”的尴尬处境。用网友的话来说,“人们对死亡的话题比较忌讳,如何让大家用轻松的态度面对这个问题,如何让患者和家属克服对死亡的恐惧,这都是要面对的问题。”

调查

咨询人数超六成,南京已有市民签署“生前预嘱”

2017年,琼瑶曾发布一封《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一封公开信》,把自己对亲人叮嘱的对身后事的想法和要求等公布于众,“不论我生了什么重病,不动大手术,让我死得快最重要!”这份并不正式的生前预嘱,在当年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自此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生前预嘱 。

江苏博爱遗嘱库执行主任张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如今来订立遗嘱的人,超过六成的人会顺带咨询“生前预嘱”。但是由于“生前预嘱”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中尚属空白,且一直存在争议,所以每年在博爱遗嘱库订立“生前预嘱”的市民不超过10例。

“我们中心接待过一对老夫妻,他们是南京某三甲医院的退休医生,对于病人在重病时的生存质量,有一个深度的认识。”这对老夫妻在经过深思熟虑后,在中心签署了“生前预嘱”。张媛称,“虽然当时我们也告知,生前预嘱和遗嘱不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也没有强制力,只能表示立预嘱人员的意愿,但他们还是很坚持。”

“生前预嘱”的签署有哪些流程?张媛说,首先他们会先和当事人沟通,让其对生命末期的救护措施、救护手段有一个基本的认知。之后,工作人员会将需要签署的文件,交给当事人带回家“吃透”文件条款,并给其一个“冷静期”。

“如果过了这段时间,当事人仍有意愿签署,我们会如实记录其意愿,交由当事人签字后封存保管。当然全程是录音、录像的,以保证公正性。”张媛表示,“生前预嘱”的签署可由当事人直接决定,并不要求家属必须陪同。

张媛解释,“生前预嘱”是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在深圳受到地方法保护,在其他城市并没有法律效力,更没有强制力,所以它最终能否发挥作用,主要还是取决于当事人家属是否会尊重其意愿。遗嘱则是具有法律效力,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逝者的遗产或其他事务,按照其生前嘱托方式处理。

探索
江苏有医院试行“生前预嘱”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老年病医院2019年就已引进“生前预嘱”这一项目。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当时江苏省老年病医院推动这个项目,是看到北京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发起的关于“生前预嘱”的倡导,院方和患者沟通之后,部分患者认可,所以“试一试”。可“生前预嘱”不具备法律效力,在具体的治疗措施方面,医生还是要和患者家属沟通,实行起来比较困难,这导致江苏省老年病医院很少有人签“生前预嘱”。
7月5日,江苏省老年病医院血液肿瘤科主任樊卫飞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他强调,签署“生前预嘱”并不意味着医生就不会尽力抢救,只有在患者陷入昏迷或肝肾功能衰竭,这种需要借“插管”等创伤性医疗手段延缓死亡时,才会起作用。替代的治疗方式并不会缩短生命,只是选择进行镇痛或是输送营养等比较舒缓温和的治疗方式。樊卫飞认为,签署“生前预嘱”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可以减少病人死亡的痛苦,对患者来说是一种解脱。但他也说,短期内推广开来很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江苏省老年医学学会会长许家仁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深圳将“生前预嘱”入法具有示范意义。他认为,生前预嘱是安宁疗护重要组成部分,当病人处于临终阶段,可以减少其身体痛苦和心理恐惧。“不延长死亡的过程,也不加速死亡。这是我们坚持的理念。我们在给患者签订生前预嘱时,非常谨慎。会有志愿者、法律工作者、医务人员担任见证人,存在遗产利益关系的人,则不能作为见证人。”
许家仁一直在推进“生前预嘱”探索,他在工作中也曾遇到家属反悔,不舍得放手、不愿执行患者生前预嘱的情况。现实环境下,家属往往要权衡自身心理承受力、亲友压力等多方面因素,实施并不容易。他对记者说,生前预嘱理念的推广,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可能还需要八到十年,大家才能普遍接受。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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