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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7月1日南京发布这个风险提示
7月1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我市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活动的风险提示》。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伟娟)7月1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我市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活动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房交易当事人,注意相关纠纷。

《提示》中表示,近期,南京市人民法院对多起涉及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司法判决,媒体也对“先精装后卖房”纠纷案件有所报道。从案情看,人民法院对经纪机构、房屋产权人(卖方)、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签订的三方合同进行了违约责任审查,不排除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判决合同可以无责任解除。因此,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提醒:经纪机构、房屋产权人(卖方)、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签订的三方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潜在交易风险,请房地产经纪机构谨慎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开展业务合作,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请房屋产权人(卖方)谨慎与二手房装修代理售房公司签约,避免可能出现的合同纠纷和经济损失。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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