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 近年来,“上头电子烟”贩卖毒品案件时有发生,涉案人员也呈现低龄化的趋势。目前该新型毒品通过电子烟这一媒介在青少年中传播,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开展“上头电子烟”专项整治行动刻不容缓。4月15日下午,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联合多部门共同起草《关于保护青少年免受“上头电子烟”侵害协作协议》,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素类电子烟违法犯罪。除此以外,法院还对多起相关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涉案人员低龄化,“上头电子烟”危害巨大
据悉,江宁开发区法院自2021年7月以来陆续受理了多起“上头电子烟”贩卖毒品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8件12名被告人贩卖毒品案,目前还有2件2人尚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上头电子烟”,就是在普通电子烟烟油中掺入了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吸入后人体会产生短暂“快感”,“快感”之外副作用明显,会严重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甚至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上头电子烟”相关刑事案件有什么样的特点呢?首先是涉案人员低龄化,在青少年群体内快速传播。涉案的14名被告人年龄最大者27岁,最小者仅19岁,2000年后出生者占比达67%。无独有偶,2021年8月福州警方破获一起“上头电子烟”涉毒案件,抓获涉毒人员51名,多数涉案人员均在20岁上下,反映出该类新型毒品涉案人员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区别于传统毒品犯罪。该类案件中既有因吸食该类物质上瘾,从而以贩养吸者,也有购入原油后,自行勾兑制作“上头电子烟”和烟油后分销,层层牟利者。各级买家、卖家、吸食者间往往相互熟识,在交友圈子中只要一个人沾染上新型毒品,其他人便会在朋友的怂恿和自身好奇心驱使下尝试,呈辐射状传播。部分吸食者因经济拮据无力负担后续吸食费用,还会主动成为毒品“代理”,积极向周围人推销、请人试吸,混淆该类毒品与烟草区别,引诱青少年群体吸食,从中获利从而以贩养吸。
据介绍,除此以外,“上头电子烟”危害巨大。根据相关研究,滥用合成大麻素后常常出现精神错乱、头昏眼花、嗜睡、躁动、烦躁、恶心、呕吐、眩晕和胸痛等症状,严重者甚至会造成死亡。在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吸毒者吴某某供述,他最初吸食笑气,导致双腿瘫痪住院半年。后来他又吸食“上头电子烟”,一开始吸头皮发麻,反应迟钝,吸多了就容易呕吐并产生幻觉。
多部门联合起草协议,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素类电子烟违法犯罪
针对“上头电子烟”侵害青少年的现实危害,江宁区公检法等机关均提高了对该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检两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针对相关单位、企业管理存在的漏洞,积极发送司法和检察建议,深入挖掘相关犯罪发生原因及行业监管漏洞,促进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通过对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梳理,围绕“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以公开提示方式向相关企业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并组织30余家寄递企业从业者和管理人员现场观看公开庭审,以案释法,增强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为全链治理“上头电子烟”侵害青少年问题,江宁开发区法院联合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五部门”)经前期会商,共同起草了《关于保护青少年免受“上头电子烟”侵害协作协议》,开展护航青少年成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素类电子烟违法犯罪,通过专项行动来提升青少年对新型毒品的辨识能力、防范能力,切实保护辖区内青少年身心健康。五部门明确职能分工,理顺打击、治理、预防全链条程序衔接,持续优化协作机制,实现凝聚合力、优势互补,从而斩断以电子烟为依托的合成大麻素类新型毒品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播链、利益链,切实为辖区内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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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5 2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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