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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便民!火车票报销凭证领取期限延长为180天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伟娟 文/摄)12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即日起,电子客票报销凭证、退票费报销凭证领取期限由原来的30天调整为180天(含当日)。旅客有更充裕的时间领取报销凭证了。



据悉,旅客如需报销凭证,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全国任一联网车站)售票窗口、自助售取票机换取报销凭证。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后,可重新打印报销凭证。身份证件无法识读的,可提供订单号码(E+9位数字),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

旅客在12306官网办理退票后,如果需要退票费报销凭证的,可在办理之日起180日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全国任一联网车站)退票窗口办理。

需要提醒旅客的是,超过乘车日期180日(不含)不再办理。而且,报销凭证专门用于报销使用,票面注有“仅供报销使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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