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野鸟不用去市场上花钱买,想吃就去树林里抓,方便省钱……”被抓获的王强告诉公安机关,他就是为了时不时尝尝“野味”,才做出了违反法律的事。在被捕时,他家的门前还倒挂着十几只飞鹭,冰箱里冻着数百只被去毛的鸟,其中近半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王强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4个月拘役,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失费用42600元人民币、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2018年3月左右,王强(化名)路过离家不远处的树林时,发现树上有捕鸟网,他看周围没人,就把网上的鸟拿了回家。
王强把野生鸟处理后,觉得吃起来味道挺不错,就萌生了自己去树林里捕鸟的念头。于是,在2018年至2019年,王强每个月都要去树林用网捕几次鸟,有时捕得太多吃不完,他还专门买了一个冰柜冷冻保存。
2020年,王强去捕鸟的次数减少。但就算如此,在2020年4月至10月期间,他也捕捉了数十只黑鸟、珠颈斑鸠等野生鸟类。同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将其抓获归案。
王强到案后,他家中存放的鸟被依法扣押,鸟的种类很多,仅按照外观区分就分成了13组。而且,其中有四成被拔光羽毛后冷冻,很难通过外观确定品种价值。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研究鉴定方案。最终决定抽取部分被去毛的鸟进行DNA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折算比例,结合本市野生鸟类的分布情况,确定所有被捕鸟类的价值。
2021年7月,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王强非法狩猎罪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王强刑事责任的同时,诉请其赔偿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
同年10月25日,法院开庭审理并支持了检方的诉讼请求,判处王强拘役4个月。还要他承担生态环境损失费用42600元人民币,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目前,王强已赔偿全部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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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5 14: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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