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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说不!江苏法院发出1356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江苏高院、省妇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截至2021年11月20日,江苏法院共计受理申请人保令案件1907件,签发人保令1356份,签发率达71%,切实履行了制止施暴者、保护受害人的司法职责。



从签发人保令的数量上来看, 2016年158份,2017年262份,2018年233份,2019年215份,2020年245份,2021年243份,总体态势平稳。人保令的实施效果良好,违反人保令的情况较少。截至目前,江苏省范围内仅有11起违反人保令的情况,当地法院分别视情况采取了训诫、罚据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主体相对集中,配偶间家暴为主要形态。从人保令的申请主体上来看,妇女、儿童、老人受到身体条件、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影响,是家暴的主要受害群体,数据显示,女性申请人比例约为90%。配偶间家暴仍是主要家暴形态,同时,也存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家暴、离婚后家暴、父母对子女家暴、子女对老人家暴的情形。

另外,职能部门代为申请人保令的案件逐渐涌现。近年来,妇联、公安等职能部门代为申请人保令的案件逐渐涌现,其中,妇联代为申请人保令的案件为39件,彰显了多方合力反对家暴的勇气和决心,对家暴“零容忍”的社会共识已逐步形成。



据了解,《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江苏全省妇联共接待家庭暴力信访1.15万件,占信访总量的22%,在发现报告家暴苗头、精准实施干预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法院将家事审判由传统侧重对财产利益的保护转向对当事人人格、身份、情感、安全等方面利益的关注,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婚姻家庭关系的矫正、修复和治愈功能。江苏法院开辟人保令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受害人撑起“保护伞”。无锡梁溪法院在申请人申请人保令时安排专人接待导诉,优先立案,优先移案,优先排期,优先裁定,让受害人权益保障畅通无阻。

另外,江苏法院从宽把握人保令案件证明标准。在处理人保令案件时不机械套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适当放宽受害人举证责任,除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外,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公安、妇联、村(居)委会等部门收到的投诉记录等均可成为认定家暴的证据,未成年人所做的与其认知能力相适应的证言,也可成为重要证据形式。只要申请人的证据达到优势证明标准,法官根据逻辑推理、经验法则内心确信其可能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危险时即可发出人保令,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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