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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适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4734件,南京江宁检方交出3年成绩单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 文/摄)“3年来,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认罪、退赔比率提升12个百分点,达到68%。经我院起诉,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决案件上诉率全市最低。”11月5日,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波介绍。



△发布会现场

据统计,自2018年10月认罪认罚制度正式列入刑事诉讼法后,江宁检察院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4734件6350人,制度适用率从68%提升到90%。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过程中,有理论界质疑检察机关控辩协商不充分,辩护人、值班律师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对此,检察院设计了实质化控辩协商机制,努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在刘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嫌疑人辩称自己属于正当防卫。对此江宁检察院向辩护人、嫌疑人进行证据开示,通过尸检报告、法医证词,证实嫌疑人持凶器用力连续击打被害人要害部位,远超防卫范畴,后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开展控辩协商以来,犯罪嫌疑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截止10月份,经江宁检察院起诉,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决的1008件中,仅6人提出上诉,上诉率0.59%,系全市最低。

除此以外,江宁检察院引入社会志愿服务。从交通类案件入手,设计了13套文书模板,出台相关文件,严格规范志愿服务考察范围和流程。将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的服务时长、服务质量、有无不当行为等情况,作为考察是否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重要依据。截至10月,已组织125名拟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文明交通辅助指挥、规范驾驶宣传等社会公益服务600余次1000余小时。江宁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将被害人是否获得应有赔偿作为从宽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尽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3年来,江宁检察院共督促81名犯罪嫌疑人退赔损失、补缴税款共计1000余万元。

对因犯罪情节轻微的相对不起诉案件,江宁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今年已有61人次接受相关行政处罚。针对案件中存在和暴露的社会管理问题,检察院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项分析报告等方式,向党委政府、企事单位提出有效对策建议,促进改善治理。据悉,2020年以来,检察院就安全事故中企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向事故企业发出检察建议1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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