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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开这种车要驾驶证!

5月23日中午13时45分许,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鼓楼大队的民警在黄河西路与淮海东路交叉口执勤时,查获一辆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的油电混合动力二轮摩托车,对此,鼓楼交警予以暂扣车辆处理。



当时,鼓楼大队的民警正在路口设卡查缉酒驾行为,一辆白色的电动车迎面驶来,但是其却响着摩托车轰鸣声,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这辆车的外观看上去是一辆电动自行车,悬挂着一个临时电动车号牌,车身配有电瓶,但是坐垫下装有油箱,底座后面还有一个摩托车发动机,车辆仪表盘上有油量表,排气管被后轮旁边一块黑色的塑料装饰板遮挡,这些都俨然是一辆摩托车的配置。该车驾驶人李某辩解,这是一辆油电混合动力的电动车。经过现场检查,民警断定这辆车属于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类型。鉴于该车未按规定申领机动车号牌,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



根据我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61-2018)》(以下简称《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定义: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对电驱动、电助动也有明确的定义,即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蓄电池,仅以电动机输出动力的驱动方式。李某驾驶的所谓“油电混合电动自行车”实际上属于“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


鼓楼交警提示,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需要登记上牌,眼前的这辆油电混合动力摩托车既然涉及到使用燃油类发动机,也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电动车了,应该按照机动车管理规定规范驾驶,驾驶人的驾照、车辆的号牌及行驶证、交强险都要有,否则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徐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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