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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公共场所违法聚集被处理,海州警方通报2起典型案例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周宗江)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但仍有极少数人置若罔闻,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非法聚集。日前,海州警方通报2起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3月26日18时许,新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同科小区南门附近一台球室不按规定关停,擅自开门营业。

经查,台球室经营者宋某以及4名参与打台球男子倪某、周某、彭某、韦某,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海州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予5人行政处罚。

案例二:3月27日16时许,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许庄村一水果店经营者徐某通和冯某春、冯某芹、徐某明3人在店内聚众打牌,且未佩戴口罩。

上述4人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海州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给予4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海州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疫情当前,要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公共场所有非法聚集活动的,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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