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淮安监管分局于1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淮安分行、涟水支行两家机构和个人合计罚款209万元。两家被罚款的银行机构中,兴业银行淮安分行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被罚款140万元,兴业银行涟水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
同时,兴业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马媛媛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时任兴业银行淮安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刘晶晶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兴业银行淮安楚州大道支行行长张宪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兴业银行涟水支行行长助理滕曦因贷前调查不审慎,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2025年1—6月,兴业银行共收到过三次百万罚单。4月,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29.74万元。3月,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因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110万元。1月,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因逆程序开展托管业务、未按规定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未按规定对托管保险资产进行估值核算,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罚款110万元。
2024年,兴业银行被罚没金额超3000万元,较2023年全年合计处罚金额1960多万元,增长了1000多万元。其中单笔超100万元(含)的行政处罚达11次,合计罚没1945万元,占总罚单金额的55.8%。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谢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