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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态环境成绩单公布,江苏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6月27日上午,江苏省政府举行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介绍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2024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发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目标。值得关注的是,在全省GDP增长5.8%、增量全国第一的同时,江苏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连续5年在国家治污攻坚成效考核中获优秀等级,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连续6年保持90%以上。

 发布会现场


钱江介绍,2024年全省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实现同比双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连续3年达到优级水质,无水质劣于Ⅴ类断面;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太湖连续17年实现安全度夏,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水平;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为84.4%;土壤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PM2.5浓度连续4年以省为单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2013年新标准执行以来最优,PM10、SO2、NO2、O3浓度同比下降,CO浓度同比持平。

 江苏省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10个国考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3.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2024年,江苏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主要支流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淮河干流江苏段各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太湖湖体总体水质为Ⅲ类。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水质总体为优,沿线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比例为100%。南水北调调水期间(1—5月,11—12月),东线江苏段输水干线9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4.4%,三类为9.1%,四类为3.7%,劣四类为2.8%;优良(一类、二类)海水面积比例超过国家考核目标19.8个百分点。入海河流水质总体为优,国考入海河流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7.0%,同比保持稳定。

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方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开展监测的“十四五”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所有点位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农村环境方面,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4.5%;184个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0.2%。

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生态质量达到二类标准。长江、太湖和淮河三大流域淡水水生生物环境质量有所提升,监测到的底栖动物、着生藻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分别有278种、321种、175种和84种。近岸海域和潮间带分别监测到海洋水生生物306种、91种,海洋水生生物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同比下降0.8分贝,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二级(较好)水平。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6.0%和88.1%。设区市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5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

辐射环境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全省辐射环境68个国控点和222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土壤、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以及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体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指导值,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13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336.8万吨/年、同比增长9.9%;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共8家,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566.3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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