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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出“18条”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直击贷款难、招工难等急难愁盼

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也是城市和地区的烟火气所在。3月22日上午,江苏省政府举行“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发布的《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若干政策措施》共18条,整合了市场监管、财政、人社、银保监等13个厅局单位政策扶持措施,从降低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扶优做强三个方面,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了一批纾困解难举措,直击个体工商户眼下面临的贷款难、招工难、成本高等“急难愁盼”。

【出台背景】

全国首个!预计4月江苏个体工商户将突破1000万户

作为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已成为江苏经济“家底中的家底”“基本盘中的基本盘”,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薛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从2012年底348.2万户,发展到现在998.2万户,增长了2.87倍,约占市场主体总量的70%,位居全国第一,预计4月份突破1000万户,将是全国首个突破千万户的省份。

薛强表示,由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几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的冲击,近来,全省个体工商户积极恢复趋势较好,推动个体工商户乘势而上具备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在这个背景下,江苏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

同时,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是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良好氛围,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急难愁盼”等角度考量出发。

打出政策“组合拳”,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

“聚焦关切、解决问题,是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立足点和出发点。我们多次开展调研,力求把准问题,精准施策。”薛强介绍,为确保《若干政策措施》覆盖面更广,着力整合各方面的资源要素,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集成式政策服务。有针对性地提出一揽子契合个体工商户需求的政策措施,力求务实管用,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助力赋能。

据悉,《若干政策措施》包括3个部分、18条具体措施,体现了政策衔接、聚焦难点、综合施策、真金白银四大特点。每一项具体措施都列出了实施部门,指向具体,操作性强。

薛强介绍,《若干政策措施》涵盖了13个厅局单位包括金融服务、社会保障、登记注册等多个领域的支持政策,充分体现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要求。从降低成本、优化环境、扶优做强三个方面系统发力,力求取得综合效应。

为助力更多个体工商户克服经营发展困难,《若干政策措施》拿出多个真金白银“硬”举措。比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5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鼓励银行免收个体工商户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用等。

【政策内容亮点】

降低经营成本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50万元贷款

《若干政策措施》第一部分是降低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用、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信贷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支付惠民力度、强化保险保障作用6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负担。比如,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对比以往政策,减半收取的机构,由省市场监管局直属的检验检测机构扩大到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直属机构,力度更大;再比如,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苏岗贷”政策范围,也是江苏的一个特色。具体6项措施如下:

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用。减半收取住宿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直属检验检测机构,对省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和特种设备检验费用减半收取。执行期限从2023年1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为其实际缴纳的五项保险费给予补贴。对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低于1/2、不高于2/3给予补贴。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个体工商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80%给予个体工商户6个月的补贴。

提供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为稳岗拓岗效果好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苏岗贷”低息信用贷款。

优化金融服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作用,扩大业务规模,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发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全力推广“秒批秒贷”“随借随还”金融产品,服务大民生、小生意。推广“江苏银行业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便捷通”。

加大支付惠民力度。鼓励银行为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不低于50%优惠,免收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一定金额以下的对公跨行和本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实行优惠;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上述措施中,票据业务执行期限为长期,其余措施执行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

强化保险保障作用。针对个体工商户开发食品安全责任险、营业中断损失险、雇员责任险等专属保险产品。鼓励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延长保单缴费期、复效期。

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

第二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包括便利个体工商户准入、保障公平参与竞争、支持参与政府采购、实施涉个体工商户价费整治、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化征信管理服务6项措施,打造更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环境。比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原先需要先注销、再设立,现在可申请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服务更便捷;再比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建立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充分运用提醒、劝告、建议、引导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环境更宽松。具体6项措施如下:

便利个体工商户准入。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允许延续原成立时间、字号。涉及有关行政许可,提供简化手续、优化审批服务。

保障公平参与竞争。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等方面存在歧视个体工商户政策措施的,依法予以纠正。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畅通12345“一企来”服务热线渠道,开通“热线百科”和“政务问答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

支持参与政府采购。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实施涉个体工商户价费整治。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加大涉个体工商户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不落实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建立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对违法情节轻微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充分运用提醒、劝告、建议、引导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督促个体经营者自觉守法。

优化征信管理服务。依托省级征信服务平台等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归集与评价机制,扩大首贷户、信用贷款比例。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支持扶优做强

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

第三部分是支持扶优做强,主要包括深化“个转企”改革、强化质量标准服务、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开展线上经营、提供招工用工服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6项措施,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壮大发展。比如,鼓励和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法律服务费,为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帮助建立健全合规运营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预防法律风险,等等。具体6项措施如下:

深化“个转企”改革。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原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实质审批内容不变前提下,直接更换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支持个体工商户将拥有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鼓励各地出台奖励和补贴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强化质量标准服务。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各类标准免费查询。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资源,提供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深化知识产权服务。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简化个体工商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立案手续,案情简单的案件实施书面审理、线上审理。

支持开展线上经营。开展全省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与交易规则评审专项行动,及时纠正清理妨碍平台内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向平台内经营者持续公示平台收费项目、规则、标准等内容,按照质价相符、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实施流量扶农扶困扶新。

提供招工用工服务。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零工市场作用,指导个体工商户访问、注册、登录“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参加现场和网络用工招聘活动,提供精准匹配、即时快招的零工市场暖心服务。

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深化“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法律服务费,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矛盾纠纷化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帮助建立健全合规运营管理体系。

现代快报+记者 徐红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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