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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奔现”后同居,一年内被男友借走20万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新峰 张云杰 记者 严君臣)一对因网络社交软件而结识的青年男女发展为情侣,男方多次向女方借款,共计20万元。然而,分手时男方只还了一两万便再也没有还钱。8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情侣之间的借贷纠纷。

2019年,90后姑娘陈某通过某网络交友软件认识男子胡某,不久后两人坠入爱河并开始同居生活。因胡某没有稳定工作收入,恋爱期间两人生活开支全由陈某负担。不仅如此,胡某还以创业需要资金、家人生病要用钱等各种理由不断向陈某借款,小到数百元,多则几万元。陈某是工薪阶层本无闲钱,为了借款给胡某还向自己同学朋友转借或者从网贷平台贷款以及透支银行信用卡,前后累计借款20万元。

一年后两人分手时,双方对借款往来进行结算,胡某写了一张20万借条给陈某,并在双方之间转账记录上备注收到款项。此后陈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向胡某催款,胡某承认欠款,起初还零星还款,之后却再也没有下文。陈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还款。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虽系情侣关系,但有大量转账往来,涉案借条载明胡某向陈某借款金额及还款期限,胡某还在双方之间银行等转账记录上备注款项已收到,且胡某在双方微信聊天中对借款事实不持异议,以上可以证实涉案借款事实。被告胡某未及时向原告陈某归还借款,理应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遂判决胡某向陈某还款。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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