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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案件怎么审理?江苏高院出台审理指南

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近年来,江苏全省法院受理的公安行政案件常年位居各类行政案件前三位,且有逐年增加趋势。为统一全省法院公安行政案件审理裁判尺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江苏高院制定了《公安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以下简称《审理指南》)。《审理指南》由江苏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审理指南》自今年 7 月 15 日起施行。

《审理指南》共 32 条,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回应了公安行政执法和法院司法审查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出发点。根据全省法院审理公安行政案件的实际情况,《审理指南》聚焦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有重点地提供解决方案,明确了受案范围、适格诉讼参加人和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等有争议的问题。

二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为保障买房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户口强制迁出制度;为保障被传唤人程序性权利,规定了公安机关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传唤时,应当及时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被传唤人放弃该权利的,不免除公安机关通知家属的义务。

三是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在治安处罚量罚上,明确减轻处罚的幅度,限制公安机关随意跨档减轻处罚;在违法行为定性上,对公然侮辱他人、卖淫嫖娼、结伙殴打他人、特殊保护对象等的认定进行了明确和进一步细化;在惩戒瞬时违法行为上,规范了在场交通警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标准等。

四是以服务社会治理大局为重点。支持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违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依法快速、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调解处理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的增量。

五是以统一裁判尺度为根本目的。《审理指南》制定的根本目的是统一裁判尺度,尽量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发生,努力通过公平公正的裁判获取人民的信赖,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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