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江苏 > 正文
错转1万多元要不回来,法院:连本带利一起还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蒙 记者 曹德伟)因操作失误,不小心将 13845 元汇错了人,几次讨要均无疾而终,就连警方介入后也无济于事,无奈之下只得起诉至法院。近日,镇江润州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判决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 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今年 2 月份,蔡某通过某账户向谢某汇款,共计 13845 元。可款汇过去后,谢某却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钱款,蔡某这才发现自己汇错账户了。其汇错钱的账户与谢某账户极其相似,只有最后三位数不一样,一个是 585,一个是 858。蔡某立即报了警,民警接警后联系了实际收款人唐某,可对方却拒不归还,让其自己想办法。无奈之下,蔡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唐某归还不当得利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庭审现场,唐某经法院传唤,并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明知无合法根据占有该款项而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 13845 元,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