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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钱不还,儿子得知后主动还清4万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敦根 记者 高达 实习生 徐晓安)" 你好,刘法官,我已经替我父亲将欠款付清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俗话说 " 父债子还 ",父亲跟人借钱贷款,发生纠纷后,竟是儿子主动替父亲结清了欠款。近日,江苏太仓法院执结了一起相关民间借贷纠纷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蔡某与郑某起初因借贷发生了纠纷,在江苏太仓法院立案进行调解,郑某承诺在 2022 年 1 月底归还 6 万元的借款。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郑某仅还了 2 万元,剩余 4 万元未能自觉履行义务,于是,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调查发现,郑某名下除仅有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住房,未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尝试通过电话与郑某联系,但他拒不接听。如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委托郑某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前往郑某户籍地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据村干部反映,郑某人在外地,没有联系方式,但能提供其儿子的电话和大致地址。

执行法官得知该消息后,立即前往寻找郑某儿子住所地。经过一番周折,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郑某儿子位于太仓的住所地并与其见面沟通。法官向郑某儿子告知了该案的情况,并请他向其父转告应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郑某儿子表示,他对父亲欠钱的事情并不清楚,但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会想办法尽快替父亲还清欠款。

不久之后,郑某儿子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自己替父亲郑某还清了欠款,已向法院的案款专户支付了 4 万元本金。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承办法官介绍," 子债父还 " 是长期积淀在人们心中的朴素传统观念,虽然在法律义务上并无强制要求,但这种作为父母或子女主动担责、偿还欠款的做法是值得提倡和弘扬的。法律是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依据,而道德是促使人们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 " 良药 ",二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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