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
扬建房〔2022〕29 号
广陵区、邗江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建局、蜀冈—瘦西湖景区住建局,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积极促进在扬来扬人才安居工作,推动实施生育配套政策及支持措施,经与市财政、税务等部门会商,现就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的,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
2、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 3 年可上市交易。
3、积极支持城市更新中的征收(拆迁)户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其现有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4、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开发项目的预售监管资金,结合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情况,按节点适度提前释放配套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对大型房地产企业跨区域开发项目的预售监管资金进行统筹,支持企业在市区内开发建设项目。
5、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 50% 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5 月 9 日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 江苏
- 2022-05-09 14:14:24
- 江苏
- 2022-05-09 14:14:03
- 江苏
- 2022-05-09 11:32:22
- 江苏
- 2022-05-09 11: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