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关于
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周边地区疫情仍存在不确定性," 外防输入 " 风险依旧较大。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 " 的明确要求,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懈,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坚持 " 解封不解防 "。在省、市坚强领导下,全区各单位、广大居民群众同心抗疫、共克时艰,目前区内封控区、管控区实现全部解封解控,区域疫情趋于平稳。现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解除区域管控的标准要求,解除姑苏区全域疫情防范区,但仍需坚持 " 解封不解防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 筑牢 " 外防输入 " 屏障。倡导区内居民群众 " 非必要不离苏 ",外市来(返)姑苏人员应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须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身健康监测,并在苏州火车站、高速新区出入口、国(省)道等交通防控查验点配合查验和核酸检测工作。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城市、疫情严重城市人员,暂缓来(返)姑苏,如确需来(返)姑苏,抵达后应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3. 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广大居民群众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积极主动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核酸检测,确保每三天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常态化持有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 3 日内核酸采样凭证。对未定期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实行赋 " 黄码 " 管理。
4. 落实重点人群检测。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 四方责任 ",重点行业人群要按照规定检测频次,切实做好个人核酸 " 应检尽检 " 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应做好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组织和记录工作,确保一个不漏。
5. 压实单位防控责任。各类公共场所、商业街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和各企事业单位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相关举措,在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 " 场所码 ";制定完善本单位(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并予以公示。所有服务类场所和单位,其全体工作人员须办理工作上岗证,实行持证 " 挂牌上岗 "。对所有进入人员实行测温、验码、扫 " 场所码 ",并要求其出示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 3 日内核酸采样凭证,做到 " 逢进必扫、逢进必查 "。对未落实以上措施要求的单位(场所),立即予以关停。
6. 从紧管理社会场所。观前、石路、南门三大商圈以及各大型商场规范开放经营。平江路、山塘街景区落实 " 错峰、限流 " 要求,按最大承载量的 50% 限流管理。封闭式景区,宗教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KTV、歌舞厅、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麻将馆、棋牌室、公共浴室、游戏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美容按摩足疗等密闭场所继续关闭。养老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7. 严格控制餐饮堂食。继续实行 "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区内除各类酒店堂食服务暂缓开放外,其他餐饮场所按照 50% 限流控制堂食,场所内严格按照正常经营 50% 规模设置餐桌、座位等,在出入口位置张贴 " 场所码 ",所有工作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实行持证 " 挂牌上岗 "。对进入人员严格实行测温、验码、扫 " 场所码 ",并要求其出示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 3 日内核酸采样凭证,确保严密核验、不漏一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关停。
8. 严密街区、小区查控。区内各大包围片区、小包围封闭区域应进一步划小管理单元,夯实疫情防控基础,实现精准精细管理。各卡口、出入口继续实行 " 一门一岗 " 管理,严格查控人员、车辆进入情况。进入人员须主动配合测温、验码、扫 " 场所码 ",并出示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 3 日内核酸采样凭证卡。
9. 限流举办社会活动。坚持 " 非必要不举办 "" 谁组织、谁负责 "" 能线上不线下 " 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活动规模,对 50 人以上确需举办的会议、活动,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各类会议、活动参与人员须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0. 从严管理住宿场所。全区民宿、网约房继续关停,其他各类住宿场所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新申请入住的外市来(返)姑苏人员,在落实好测温、验码、查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 12 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基础上,报属地街道备案后办理入住。各企事业单位禁止利用自有招待场所接待、留宿外市来(返)姑苏人员。
11. 积极做好疫苗接种。坚持 " 疫苗接种,人人有责 ",尤其是 60 岁以上人群更需要接种疫苗抵御病毒、加强预防。符合条件的居民群众应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广大居民群众可及时联系属地街道社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接种。
12. 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全区广大居民群众要坚持 " 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 " 等良好习惯。避免购买境外和重点疫情发生地区商品,拆取快递、邮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先消毒、再取用。坚持 " 防疫三件套 ",牢记 " 防护六还要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区内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等要发挥前端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好首诊负责和预检分诊制度,如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应立即报告。
本通告自 2022 年 5 月 9 日零时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苏州市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5 月 8 日
来源:苏州姑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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