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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码”人员不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南通通州公安已处理4人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广大居民能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到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积极参与全员核酸检测,自觉履行主动报备义务,严格遵守健康管理规定。但个别人不顾防疫大局,明知自己健康码是 " 黄码 ",仍违规外出。近日,我区 4 名 " 黄码 " 人员因不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被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处理。具体案例通报如下:

01 案例

4 月 4 日 13 时许," 黄码 " 人员王某(男,26 岁,贵州人)于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外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02 案例

4 月 4 日 11 时许," 黄码 " 人员夏某龙(男,49 岁,湖北人)在已经收到村委会居家健康监测通知的情况下,仍擅自外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03 案例

4 月 4 日 17 时许," 黄码 " 人员褚某子(男,35 岁,安徽人)虽已向社区报备,但未按照社区规定居家健康监测,仍擅自外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04 案例

4 月 4 日 17 时许," 黄码 " 人员王某伟(男,39 岁,南通崇川区人)虽已向社区报备,但未按照社区规定居家健康监测,仍擅自外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政府防疫工作,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整体战、阻击战、攻坚战。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赋黄码对象

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进行赋黄码,按照 " 苏康码 " 黄码进行管理。

被赋黄码后怎么做

1、一旦发现转为 " 黄码 ",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2、经属地防指再甄别,判定为密接、次密接的,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3、其他 " 黄码 " 人员落实 7 天居家健康监测,第 1、3、7 天核酸检测。

4、" 黄码 " 人员如需采样检测或就医,须前往专用核酸采样点和定点医院(名单附后)。在 " 黄码 " 人员较多的社区设置临时或流动 " 黄码 " 采样点(由属地防指另行发布)

5、如对赋码有异议,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申请复核。







来源:南通公安、通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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