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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布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典型案例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常市监 记者 刘国庆)常州市市场监管局消息,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巡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2 年 3 月 19 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礼嘉分局对常州福乐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所售保健食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 年 3 月 19 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嘉泽分局对常州市武进区夏溪建华粮油兑换店进行检查,发现其所售大米面粉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 年 3 月 19 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对武进区南夏墅栩润副食品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其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2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2 年 3 月 22 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孟河分局对新北区孟河蔬福篮副食品商行,卖肉摊位没有明码标价,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2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2 年 4 月 1 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奔牛分局对新北区奔牛建秋副食品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所售生菜、油麦菜、菠菜等蔬菜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15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3 月 17 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上黄分局对溧阳市上黄张明水果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饮料、矿泉水未依法明码标价,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3 月 25 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天目湖分局对溧阳市天目湖果然多水果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部分水果、矿泉水、饮料等商品未依法明码标价,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3 月 18 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古县分局对溧阳市天目湖百姓水果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水果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九

3 月 23 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中关村高新区分局对溧阳市溧城小闫副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水果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十

3 月 25 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天目湖分局对溧阳市天目湖每日鲜水果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部分牛奶、酸奶、饮料等商品未依法明码标价,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

3 月 25 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天目湖分局对溧阳市天目湖林清副食商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部分方便面、糕点、矿泉水等商品未依法明码标价,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

3 月 25 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社渚分局对溧阳市社渚小吕调料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花生米、燕麦片、小米等杂粮未依法明码标价,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简易程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100 元的行政处罚。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近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可拨打 12315、12345 热线电话,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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