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江苏 > 正文
骨灰盒被盗隐瞒家属,墓地管理人判赔2万元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菲)3 月 30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江苏研究基地发布第三批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案例,其中,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则案件入选。

清明将至,众多市民通过云祭扫等方式来寄哀思。而小李兄弟姐妹四人却因墓地管理人隐瞒母亲骨灰盒被盗的真相,曾较长时间内对着空墓祭拜,遂将墓地管理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小李兄弟姐妹四人,年幼时母亲去世。2011 年小李四人在王某经营管理的公墓购买墓地存放母亲的骨灰盒,并每年支付管理费。

2014 年,王某发现小李母亲的骨灰盒被盗,向派出所报案后未有结果,于是重新将墓地水泥盖归位,隐瞒了空墓的事实。直至 2020 年公墓面临搬迁,王某才告知小李骨灰盒被盗之事。

因协商未果,小李兄妹四人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0 万元。

法院认为,王某作为墓地管理人,对骨灰盒具有妥善保管义务,其隐瞒事实导致小李兄妹四人在较长时间内对着空墓祭拜,严重伤害了四人的感情,依法判决王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2 万元。

"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骨灰是祭拜已故亲友的特殊载体,小李兄妹四人均未成年时,母亲不幸去世,母亲的骨灰对于他们来说是精神寄托、表达思念的重要载体。" 滨海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某作为墓地管理人,应在发现骨灰盒被盗后第一时间通知小李兄妹,却为了逃避责任和继续收取管理费,隐瞒事实直至案发,造成了他人的精神痛苦,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