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徐越 记者 严君臣)欠债还不上,启东一男子竟伪造妻子和父亲名下共计价值47.5万元的银行存单,直至母亲拿着假存单到银行取钱,谎言才被戳穿。3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法院审理了黄某伪造金融票证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4月24日,警方接到某银行工作人员报案称,有人使用假存单取钱,遂前往该案发银行开展调查。经现场了解,朱某来银行领礼品,工作人员查证发现存单里的钱已被取走,朱某丈夫得知后带着存单匆匆赶来,当场验证竟是系人为制作的假存单。当天,其子黄某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黄某因欠债还不上,竟打起了自家人银行存单的主意,先后两次使用“掉包计”伪造其妻子、父亲名下银行存单,面额共计47.5万元。2018年12月,黄某发现妻子董某名下的一张面额为15000元的银行存单,于是找到办假证人员,花了100元当面找人伪造了存单,拿着妻子的身份证用真存单取款后还给朋友,假存单被其放回家里。由于存单的存期是三年,妻子便一直没有察觉。
2021年4月,黄某仍旧有债务在身。起初,黄某和父母借钱,表示想拿存单去取钱,但是母亲并未同意。于是黄某到父母住处找到一张其父亲名下的价值46万元的银行存单,花了500元找人伪造了该存单。4月10日,黄某借口要来了父亲的身份证,去银行将存单的钱全部取了出来。
4月24日上午,黄某母亲朱某到银行领礼品,由于银行是根据资产等级领取相应礼品,便帮其查询了存单,发现钱已然全部被取走。朱某不相信,连忙通知了黄某的父亲带着家中的存单赶来,经银行鉴定,黄某父亲手中的存单是假存单,真存单的钱已被黄某全部取走。
经查,黄某取出的46万余元,其中3万元用于归还债务,剩余 43万元及利息存入其个人银行卡。至4月24日共已使用14.2万余元,剩余28.7万余元在卡上。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伪造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惩罚犯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金融票证罪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证的行为。
本案中,黄某向他人购买伪造的银行存单,然后调换了妻子和父亲的真存单,获取钱财用于个人还债、消费,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江苏
- 2022-03-28 16:41:52
- 江苏
- 2022-03-28 16:16:38
- 江苏
- 2022-03-28 14:52:26
- 江苏
- 2022-03-28 14: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