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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8万元住院理赔时却遭拒,保险公司称投保人“没说清健康状况”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张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了医疗保险,后来她因患病住院,为此花费8万元,而事后保险公司却拒不理赔,理由是张女士在投保时没说清自己的健康状况,甚至还解除了双方的保险合同。张女士能要回自己的保险金吗?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张女士于2020年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某医疗保险,范围含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与住院医疗保险金共享保额300万元,赔付比例100%,保费1029 元。后来,张女士因颅内动脉瘤住院并手术,花费8万元医疗费。于是,她向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索赔,而对方则以张女士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并解除双方的保险合同。

张女士无奈,只得向秦淮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某保险公司辩称,张女士在投保时没有说清楚自己的健康状况,比如过去两年曾住院、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等情况。目前,公司已经通知张女士解除合同,退还保险费1029元,不应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院认为,某保险公司没有提供客观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其对张女士的健康状况进行询问而张女士作了不实回复。因此,法院对被告以原告违反健康告知义务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拒绝理赔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法院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张女士保险金8万元及利息损失。

承办法官表示,投保人的告知事项应以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为限,以此确立询问告知主义的立法模式。投保人仅就保险人询问的,且以对于危险评估有关系的事实,据实告知保险人,至于询问以外的事项,虽有重要性,投保人亦不负告知义务。本案中, 某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客观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其对张女士的健康状况进行询问,而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以此拒绝理赔不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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