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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通告

关于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通告(第14号)

3月15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

确诊病例2,男,2岁,系我市此前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1和确诊病例1之子,3月11日集中隔离管控,3月14日晚11时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3月15日17时,经市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来源:宿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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