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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藏着26箱烟花爆竹,店主:知道危险但舍不得销毁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瑶 记者 毛晓华)“我知道这样存放很危险,但是就是舍不得当初购买时花的那么多钱。”近日,泰州明珠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一居民竟将26箱烟花爆竹藏在自家空房内。目前,嫌疑人孔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被查获的烟花爆竹 通讯员供图

2021年12月29日,泰州明珠派出所在对辖区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辖区明珠北徐村内一居民住宅的屋子里有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嫌疑,民警经过入户检查,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26箱(共825个),另有散装礼花4个,发财炮10个。

由于储存地点在居民区内,旁边又有大量村民居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派出所迅速组织人员对该场所实施查封,依法扣押烟花爆竹,排除安全隐患后,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孔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孔某是泰州本地人,平时就住在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北徐村,在自家门店销售百货和烟花爆竹。2018年烟花爆竹禁放的政策下达之后,孔某的店改为主要经营电子烟花等小生意,店里营业执照上的营业内容也不再含有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孔某说,这次被查封的烟花爆竹是当年店里购买剩余没有卖出去的,因为当初花了不少钱购买,没有舍得将烟花爆竹销毁处理,就一直堆放在自家的空房间内。

经过民警法制宣传教育,孔某对自己的做法十分后悔,表示应该支持政府禁放要求,严格遵守危险物品存放规定:“幸好没有酿成事故,否则真是不堪设想。”

目前,公安机关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对孔某处以行政拘留,现场查封的烟花爆竹将按规定销毁处理。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市民须严格遵守禁放规定,警方将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从事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相关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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