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十二地市 > 盐城 > 法治 > 正文
阜宁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郑志 王颖)5月9日晚,阜宁县公安局板湖派出所接到群众徐先生报警称,在自家墙边捡到两只“大眼萌物”,请派出所民警速来处置。



值班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只见两只小家伙蜷缩在一个瓦楞纸盒内,圆溜溜的大眼睛正左右来回打量,模样煞是可爱。据徐先生介绍,这两只小家伙是在自家院墙外发现的,因为体型很小,起初以为是麻雀,但仔细观察后,发现是两只雏鸟,它们步履蹒跚,不能展翅飞翔,眼睛炯炯有神,神似猫头鹰。徐先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便打电话向派出所求助。民警随后将两个小家伙安全带到所里,担心小家伙饿着,民警还拿来了肉、蚯蚓等食物喂它。

第二天一早,民警带着两个小家伙前往阜宁县自然资源管理局。经过自然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鉴定,该野生动物实际为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工作人员初步检查,发现它们都很健康,现暂由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喂养、保护,待其能自主觅食时,再进行放飞。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