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郑志 王颖)5月9日晚,阜宁县公安局板湖派出所接到群众徐先生报警称,在自家墙边捡到两只“大眼萌物”,请派出所民警速来处置。
值班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只见两只小家伙蜷缩在一个瓦楞纸盒内,圆溜溜的大眼睛正左右来回打量,模样煞是可爱。据徐先生介绍,这两只小家伙是在自家院墙外发现的,因为体型很小,起初以为是麻雀,但仔细观察后,发现是两只雏鸟,它们步履蹒跚,不能展翅飞翔,眼睛炯炯有神,神似猫头鹰。徐先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便打电话向派出所求助。民警随后将两个小家伙安全带到所里,担心小家伙饿着,民警还拿来了肉、蚯蚓等食物喂它。
第二天一早,民警带着两个小家伙前往阜宁县自然资源管理局。经过自然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鉴定,该野生动物实际为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工作人员初步检查,发现它们都很健康,现暂由县自然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喂养、保护,待其能自主觅食时,再进行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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