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周恒辉)4月12日上午10点,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吴先生报警称,自己发现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接到求助后,民警接力救助,最终将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长耳鸮送往盐城市湿地博物园救护中心。
当天,吴先生发现在自家小区京城国际小广场上有一只鸟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好像受伤了。“那只鸟看起来不像是麻雀,我就好奇地凑上去瞧了瞧,觉得是只猫头鹰。”他上网查阅照片对比后,认为这只猫头鹰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于是报了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仔细检查了这只猫头鹰的情况,发现它左腿有伤,一直在流血,可能是撞到了什么东西。小猫头鹰因为伤势行动受限,无法飞行,并且状态似乎不是很好,垂着脑袋,无精打采。随后,民警将小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回到派出所我们就与相关部门联系,最后我们将小猫头鹰安全送到林业站进行救治。”
目前,这只小猫头鹰正在盐城市湿地博物园救护中心接受治疗。经工作人员鉴定,这只猫头鹰学名为长耳鸮,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该鸟以小鼠、鸟、鱼、蛙和昆虫为食,对于控制鼠害有积极作用。
建湖公安提醒广大群众:保护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可私自救助及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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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2 14: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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