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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捕鱼也要被刑事处罚?阜宁警方发来提醒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晓林 姚圣俊)4月1日上午,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水警大队以非法捕捞为由对犯罪嫌疑人唐某传唤谈话。年已花甲的唐某如实交代了作案事实后懊恼不已,只怨自己不懂法。

唐某的家就在金沙湖附近的悦湖新城小区,与湖区很近。此前他听人说,金沙湖景区水质好,鱼也多,而且湖里的黄颡(sang)鱼烹煮后特别好吃。正因如此,金沙湖水域早在几年前就被列入禁捕区。



据悉,湖内存在的黄颡鱼系国家二级保护物种,并被列入长江大保护范围。但尽管这样,还有少数人不惜以身试法,甚至深更半夜前来偷偷捕鱼。唐某也持有侥幸心理,在2月28日夜,携带2条地笼网前去捕鱼,可没料到,被水上警察和金沙湖综合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当场人赃俱获。

近日,该案经阜宁公安局水警大队与施庄派出所联合侦办,并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唐某的行为已构成涉嫌非法捕捞罪。目前,嫌疑人唐某已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现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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