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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协委员建议 姜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协助维持交通秩序公益活动

“你好,请佩戴好头盔”“你好,请不要越过禁止线”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身穿黄马甲,手持小红旗,正在交警的带领下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阻。这是泰州市姜堰区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进行交通志愿公益活动。


近年来,姜堰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无证驾驶、酒驾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时有发生,其中4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被收监执行。


政协委员张霞认为,社区矫正学习教育活动载体少、矫正方式单一,教育改造效果欠佳。应当针对不同类别的犯罪对象分类矫治,各部门应当落实齐抓共管的协作配合机制。


姜堰区检察院以“我管”促“多管”,积极推动对涉交通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精准矫治新模式。联合司法局、交警大队共同签订《开展协助交通秩序公益活动实施方案》,设立交通志愿服务岗,对相关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五个一”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即签订一份承诺书、观看一次录像、聆听一场讲座、参加一次执勤、交流一次体会。


“今天作为志愿者在这里协勤,我深感交警执勤工作的不易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想要劝导别人,自己先要做到。以后,我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也呼吁身边的亲友,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以我为鉴,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在交流会上感慨。


让“交通违法者”变身“文明劝导员”,现身说法、以案普法,提高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效果,让社会大众真正敬畏法律,敬畏生命,做到知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对象亲历交通志愿服务公益活动,达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自我修复和社会规范修复的效果。(蒋琳)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编辑:王婧

审核:尹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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