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潇)随着春节脚步的临近,烟花爆竹市场消费需求旺盛,一些人为了利益通过朋友圈等方式在网上销售烟花爆竹,已涉嫌违法。近日,扬州应急管理部门查处了多起网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其中多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22日,扬州高邮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班,发现蒋某通过网络销售烟花爆竹,立即采取措施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并在高邮市某镇某村一闲置厂房内,查获其储存的“旋转王子”“梦幻水母”“加特林”等玩具类烟花爆竹39个品种55余件。高邮市应急管理局立即依法对现场烟花爆竹制品予以扣押,公安机关将蒋某带回属地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目前,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月11日,高邮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班根据日常联合执法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对高邮市戴庄路某百货商行租赁的用于储存食品的仓库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人员在仓库东南角围挡隐蔽处现场查获“摩天花轮”“60型龙珠”“炫彩龙珠”等玩具类烟花78个品种310余件,1万响型小鞭15盘,高邮市应急管理局立即依法对现场烟花爆竹制品予以扣押,公安机关将沐某及其妻子顾某带回属地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目前,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具体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无独有偶,宝应县应急管理局最近也接到了群众举报,称宝应县某水果店主赵某利用朋友圈、微信群大肆进行烟花爆竹销售宣传。宝应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和属地社区开展联合行动,对水果店店主赵某私自储存烟花爆竹的废旧民宅、水果店店面及其住宅车库同时进行查处,在几处藏匿地点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30余箱。经查,赵某的违法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拟对赵某实施行政拘留的相关处罚,并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应急管理部门也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应当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或在无资质商店以及网上购买。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依法许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查处。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