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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姑苏法院环资审判:助力打造“最美窗口”的靓丽明珠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晓迪 孔菁华)“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水上有白帆呀,啊水下有红菱哪......”一首缠绵婉转的《太湖美》唱出了人们对太湖两岸优美风光和丰富物产的赞美与热爱。太湖宛如一颗明珠,镶嵌在江、浙两省的广袤大地间。它不仅是苏州的亮丽名片、江苏的宝贵财富,更是司法力量护佑绿水青山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对象。




2019年7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12市(县)、区的环境资源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自此开启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征程。

以太湖流域环资法庭设立为契机,近年来,姑苏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强化司法担当之责,守护生态太湖之美”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助力将太湖打造为苏州这一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的靓丽明珠,努力为太湖流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拳出击 切实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太湖西山岛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属于太湖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全岛及周边岛屿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域,以自然、人文景观保护为主导生态功能,这里风景如画、空气清新,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

然而,时针拨转回五年前,一只罪恶的魔爪却伸向了西山岛。2016年7月的一个下午,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出现在码头。这里停靠着用篷布盖好的8条船只,共装载跨省运来的数千吨垃圾。不法分子正准备往西山倾倒垃圾时,被当场抓获。

原来,为赚取垃圾接收费,不法分子变造接收土方证明,擅自接收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倾倒在西山岛附近,该行为导致部分水体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污染了周边环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50余万元,“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备受全国关注。

“偷倒垃圾的隐患远不止于环境污染。案件中涉及的宕口距离最近的取水口直线距离仅2公里,而且非常靠近另一个取水点,一旦发生水体污染扩散,将严重影响生活在相关范围内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太湖流域环资法庭负责人马文立指着办公桌旁张贴的水域地图神色凝重地说道。

经过为期8个多月、历经四次公开审理,在充分听取公诉机关的举证、质证的基础上,姑苏法院作出了近2.3万字的一审判决,最终对三名被告人依法处以4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姑苏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处破坏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严适用缓刑。截至2021年11月,已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共563件、环境行政诉讼案件117件、环境污染民事诉讼案件140件以及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7件。

“这些案件中既有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案,还有诸如从事电镀、金属加工的小作坊偷排超标污水的典型案件。法院的依法判决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向全社会昭示了太湖流域环资法庭坚定守护绿水青山的决心。”姑苏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侃表示。




生态优先 探索实践恢复性司法

惩罚犯罪从来不是司法审判的最终目的。如何让被告人从心灵深处真正认罪悔罪,从而促使其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的环境资源,是姑苏法院一直在孜孜不倦探索实践的命题。

“小朋友你好,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一定要爱护它们哦......”一位志愿者模样的年轻人正向公园里玩耍的孩子们免费发放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

很少有人知道,两年前,正是眼前这个热心公益的年轻人,却是站在法庭被告人席上的野生动物非法售卖者。“我当时也是脑子一热,通过朋友介绍,买了几只黑白泰加蜥蜴和苏卡达陆龟,就想着倒手卖出去赚点差价,没想到就这么犯了法,唉......”再次说起自己的一时“冲动”,小程依然后悔不已。

在姑苏法院法官的教育引导下,小程意识到社会上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购买、出售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于是他主动投身公益环保事业,精心设计、自费印制宣传材料近2万份,无偿捐赠给企业、学校等单位并在公共场所免费发放。

“我原来是学设计的,根据法官讲的法律知识,剪了一个小视频,希望可以让更多人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同案被告人阿唐是小程的“上家”,他也在法官的帮助教育下,利用自身专长,制作了一则短视频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在网络平台投放,取得了很不错的宣传效果。

“我们对明确有修复生态环境意愿的被告人加以合理引导,鼓励他们以增殖放流、打捞水草、缴纳公益基金定向修复等形式,最大限度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对城市发展、群众生活的负面影响。”太湖流域环资法庭负责人马文立如是说。

2019年12月,在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的太湖之滨,姑苏法院设立首个集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功能于一体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该基地是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设立的首个生态修复基地,是其不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阵地。

“一、二、三,倒!”随着响亮的口号,一筐筐活蹦乱跳的花白鲢哗啦啦地冲进了碧波万顷的太湖之中,大家手握鱼筐,喜笑颜开。这是2021年3月姑苏法院“2021大美太湖”司法保护主题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中的一幕。在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市领导及苏州中院主要领导和姑苏法院干警、渔政队员们共同将10万尾鱼苗投放至太湖,为优化太湖生态环境、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果。




汇聚多方合力 共建大运河“最精彩一段”

苏州是大运河沿线流经区域最多、遗产最丰富的城市之一。古老的大运河穿城而过,雕塑出姑苏人家枕河而居的特色风貌和生活方式,造就了姑苏区在大运河文化带苏州段建设中的特殊地位。作为太湖流域的重要河道之一,大运河一直是姑苏法院的重点守护“对象”。

大运河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单凭一家之力难以完成。2019年10月,姑苏法院在江苏省率先牵头建立“1+12”司法联盟,与苏锡常12家检察院签署《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联合保护框架协议》,凝聚法检保护合力,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

在“1+12”司法联盟的基础上,2020年12月,在苏州中院的指导下,姑苏法院牵头大运河(苏州段)沿岸沿线五家基层法院,共签司法协作协议,落实涉大运河(苏州段)案件跨区立案服务全覆盖,加强环境资源类纠纷的预防和处置,共推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和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为法律护航大运河水更清、景更美,姑苏法院继续主动作为,于同年12月18日牵头大运河(苏州段)沿岸沿线六家检察院,建立深化大运河生态资源司法保护“1+6”合作机制。

据徐侃副院长介绍,在该机制下,涉大运河的刑事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司法审判,将实行全程跟踪标识,突出对大运河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的司法考量,必要时在案件审理中邀请大运河保护专家等专家辅助人出庭提供专业意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大运河苏州段许多沿线河道面临着水生态和环境压力等诸多新挑战,我相信‘1+6’合作机制将会为大运河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大运河遗产展示馆副主任袁琼岚充满信心地说道。

在积极开展司法合作的同时,姑苏法院还先后与省渔政支队,苏州吴江、吴中、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等多家行政机关签署合作备忘录,司法助力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强度再升级。在妥善审结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后,姑苏法院就案件中折射出的大运河沿线某驳岸年久失修隐患,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提出若干合理化举措建议,得到迅速回应,有力助推苏州水上旅游良好环境的共同营造。

“姑苏法院将广聚环境资源生态保护的内外合力,依法稳妥审理执行好与大运河(苏州段)环境治理和沿线古迹、文化遗产等各类相关案件,积极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式,为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的一段’和‘最最精华的一段’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姑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坚定表示。

“沉浸式”实景普法 深种保护环境童心“苗”

保护环境要从娃娃抓起。2021年,姑苏法院打破“课本式”讲座的传统普法形式,先后组织多场“大手牵小手 我们一起走”特色普法活动,带领姑苏区的小学生们走出教室、迈出校门,与大自然亲密接触,让每处景观都成为移动的“课堂”,在寓教于乐中将保护生态环境的幼苗植入孩子们的心田。

山塘河作为大运河苏州段的重要分支,东起山塘桥口,西达虎丘山麓,承载了苏州吴文化和运河文明的诸多印记。6月1日,苏州市山塘中心小学校的孩子们和姑苏法院的法官哥哥姐姐一起度过了一个不一样的儿童节——环保主题庆“六一”。在法官和老师的带领下,同学们沿着山塘街一路看、一路讲、一路学,近距离感受山塘河小家碧玉般的清丽之色,实地探访山塘历史文化街区等大运河苏州段物质文化遗产,在轻松有趣的氛围中获取环保法治知识。

“环境有多美,太湖走一走;如何爱环境,湖边学一学”。2021年夏天,姑苏法院的法官们带领苏州市善耕实验小学校40名小学生,走进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沉浸式实景体验环保法治活动。

天上飘着绵绵细雨,湿地公园焕发出别样的朦胧之感,法官和老师带着孩子们泛舟湖上,芦苇间蜻蜓飞舞、水鸟振翅,置身于太湖的碧波之中,烟雨江南,令人沉醉……

下船后,太湖流域环资法庭法官助理张洁玲以闻名遐迩的“太湖三白”,结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引入“爱上大美太湖”的主旨讲座,帮助孩子们正确树立尊重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

活动结束后,孩子们兴奋的心情难以平静,仍然不停地向法官们发问,畅谈了自己的感想:“保护环境不光是法官叔叔阿姨们的职责,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力所能及地做一名守护环境的小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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