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十二地市 > 南通 > 社会 > 正文
盗完羊后又偷鸡,“盗友”双双再领刑
“偷鸡摸狗”一直以来为人所不齿,然而却偏偏有些不劳而获的人盯上了农户养殖的家禽,专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偷鸡案,二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朱慧青 记者 严君臣)“偷鸡摸狗”一直以来为人所不齿,然而却偏偏有些不劳而获的人盯上了农户养殖的家禽,专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一起偷鸡案,二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王某和李某是老乡,2022年5月22日凌晨,二人外出捕鱼未果,王某就提议偷鸡卖钱,李某未予反对。随后王某来到通州区西亭镇某村偷鸡,李某则到该村河边捕鱼。王某从农户顾某家窃得母鸡6只,从刘某家窃得母鸡4只,并将10只母鸡放在了李某驾驶的三轮车上,后将偷鸡“成果”告诉了李某。随后二人继续来到旁村,王某先后窃得母鸡共17只,李某则帮忙将偷来的鸡抬上三轮车。当天早上,李某将盗来的27只鸡以1500元的价格销赃,自己分得500元,给了“盗友”王某1000元。经认定,被盗活鸡合计价值3163元。两天后,王李二人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已由公安机关发还各被害人。


据了解,王李二人偷窃家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去年二人也因共同盗窃活羊被通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刑罚。此次案发距离二人出狱不到两个月,“盗友”再次合作伸手,又一次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具有前科、累犯的从重处罚情节和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