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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租银行卡”涉嫌“帮信”,被南通海门警方抓获
3月20日,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陆先生接到诈骗电话,对方称其护照在南京涉嫌违法,慌乱下,陆先生提供了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在接下来数分钟内,其账户被转走四万余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松林 范本潇 记者 严君臣)3月20日,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陆先生接到诈骗电话,对方称其护照在南京涉嫌违法,慌乱下,陆先生提供了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在接下来数分钟内,其账户被转走四万余元。



南通海门警方在后期研判中顺藤摸瓜,发现一张银行卡在资金流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警方迅速展开调查,银行卡拥有者潘某某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平时属于无业状态,但其账户流水在数天内竟高达45万元,因此警方断定,此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由于疫情原因,警方只能对嫌疑人进行跟踪研判。在近期疫情好转后,海门区公安局迅速安排警力跨省进行抓捕行动。民警到达柳州后,由于当地交通不便,且连日暴雨,经过三天的研判跟踪,才确定嫌疑人行为轨迹,最后在当地柳州铁路公安处贺州站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在贺州火车站站台将准备返乡的潘某某抓获。


潘某某落网后坦白了自己向他人租借银行卡的经过,2022年3月15日,潘某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可以通过租借银行卡赚取外快,当时潘某某手头较紧且欠有外债,就同意了对方请求,在接下来的数天里,对方便给潘某某转了2000余元的“租金”。潘某某见钱财来的如此轻易,就放任了对方借其账户进行流水操作。然而就是这2000余元,让潘某某走上了帮助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贪图一些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进行通讯网络诈骗活动,既给他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也给自己带来灾祸,同时也提醒大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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